2009年1月31日 星期六

足夠

這幾天又開始想你,是那種很無奈很深沉的想念,而非過去歇斯底里的瘋癲。

每一個小小的細節都會讓我反覆推敲琢磨背後可能的意思。像你後來更換回來的顯示照片,是我回來後寄給你的兩條lucky strike特別版,你叫我把其中一條的罐子留下,說我一個你一個這樣很好。像你的每一句話、每一個用詞、每一個出現在你眉宇間的小皺紋、每一個嘴角揚起的角度。

想起那天在電話裡你細數著我們曾經去過的地方做過的事,我才驚覺原來那些我以為已不存在在你記憶中的點滴並沒有消失。我對著話筒偷偷的流眼淚,因為那是我曾經在你生命裡的足跡,是證實從來都是真實的證據。

可是我們再也不能聯絡了,因為我還是很自私。為你花掉的三年的時間,夠了。剩下的,我自己會慢慢走。

2009年1月28日 星期三

新年到,穿新衣,戴新帽

呵呵呵呵,新年到哩!部落格也要換上新的衣服迎接新的一年啊!
找了好久好久,終於塵埃落定這個海綿寶寶的外衣,
在上海的這幾天好想念他啊!
就姑且通俗一下幼稚一點吧!
哈哈哈哈哈阿哈哈哈哈

2009年1月23日 星期五

陳綺貞

剛聽完陳綺貞的新歌,就像小白說的一樣,變得好拔辣。拔辣歌沒有什麼不好,但聽了很膩,A唱的B唱的C唱的幾乎都差不多的調調,歌詞也總不離那些情啊愛啊寂寞啊那些狗屁倒灶的東西。

不過陳綺貞在我的回憶裡佔據了很大的一部分。

最初的起點
是我和小白小焦三個人的主題曲,每次在KTV唱到這首歌的時候都會激情到互相擁抱,甚至偶爾會煽情的掛幾滴淚在臉上。喜歡在唱這首歌的時候三個人隨著輕快的節拍搖擺,一直到最後答答答啦搭的合唱。

我想,這輩子大概很難再找到如此契合的同性友人,可以陪著一起哭一起笑一起裝正經一起耍智障,一起為了對方打抱不平。即使我們相遇的很晚,可是回憶卻是很滿。

這個影片是07年聖誕節我給卡陰團驚喜的時候做的,那時候我騙他們聖誕節會回去一起過節,實際上偷偷訂了餐廳、做了影片、訂了蛋糕想要給他們一個驚喜。



這個影片是07年小焦生日的時候做的,做得很粗糙,因為趕著要在當天十二點之前送給小焦。裡面的內容和聖誕節影片差不多,原因是小焦生日沒多久之後我就飛到北京念書,中間這半年根本沒有新的照片跟影片。


表面的和平
每次聽到這首歌都會很心酸,若不是因為我是平凡人,我真的會以為這首歌是為我而生的。我只能說失戀的人聽每一首情歌都覺得是為自己做的,像小焦也認為這首很適合她和李先生。

還是會寂寞
2002年第一次自己一個人生活,當時朋友送了我這張CD,每天晚上回家都會放來聽。我拿到的版本是紙做的,翻到紙盒子都破掉了。聽說後來唱片公司發現了這個現象,就改為塑膠盒。現在聽到這首歌還是會回到那個租的小房間,有一盞很溫暖的黃色的光,有一顆很像Pizza的枕頭,還有塞滿了泰迪熊的床。

讓我想一想
這首歌是我認識陳綺貞的第一首,也是她的第一張專輯。我還記得那是在法拉盛的海之味吃著難吃的臭豆腐砂鍋,Vivian突然出去買了她的專輯回來,還直嚷著好好聽。那時候是1998年,我高一,十年當中經歷了好多事情,有的依舊深刻,有的不復記憶。我居住的地方換到了以前怎麼也不可能想到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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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陳綺貞越變越漂亮,名氣越來越大,錄音品質越來越佳,似乎某種曾經深深吸引我的純粹消失殆盡。我不確定那是因為耳朵的口味不再一樣,亦或陳綺貞跟我一般失去了最美好的單純。

Spongebob Funnypants

幫小白買了海綿寶寶的DVD,回到家想說看一下片子有沒有損壞,沒想到一看就愛上了。原來海綿寶寶的魅力真的很強大!

酷酷的孜俐陪著我看,想說他應該很唾棄這種卡通,畢竟他看的電影很文藝。結果前天他竟然開口跟我借DVD,還說要買一套回家蒐集。然後自從愛上海綿寶寶之後,我們兩個人每次聊天十句裡面大概有三四句都會穿插海綿寶寶的劇情。

細數我跟海綿寶寶的故事要回溯到2002年的冬天,那時候Lisi突然跟我用很日本的發音說他很愛死棒擠爸蔔,當下我才知道有這個黃色人物的存在。不過第一眼看到他,我真的以為他是一塊乳酪,不只我這樣,往後身邊還有許多親朋好友都認為他是薯條/起司/石頭等。

三小跟我說了一個故事,綠洲的Liam說過每個月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繳電費,因為如果被斷電他就看不到海綿寶寶。套句孜俐的話,海綿寶寶的劇情很緊湊,一點都不拖泥帶水。我想這部卡通會走紅成這樣真的有他的道理,裡面每個人物都很白爛,白爛到你會覺得怎麼那麼智障,可是又忍不住跟著一起哈哈大笑。而且畫海綿寶寶的畫家Stephen Hilleburg本身就是海洋生物學家,他利用好多海洋動物的特點來做笑點,所以卡通除了可以讓人開懷大笑之外,還能長知識。

不要看海綿寶寶一付智障樣,他可是很多才多藝,他會用泡泡傳話、做泡泡藝術、煮的漢堡超好吃。而且他本性善良、充滿正義、對朋友忠心,邊看還能邊提醒自己要學習海綿寶寶的正面精神。

小白說他最愛海綿寶寶水汪汪的眼睛,但我最愛的是他嘟嘴巴的樣子(如圖),超級可愛的!吼,我好怕DVD看完。

2009年1月22日 星期四

田園樂

突然很想要定居在田園間。

每天早上起床到田裡種菜,和隔壁鄰居一起話家常。

沒有需要比較什麼,大家自給自足;

一起床就可以看到整片綠油油的景色,

一呼吸沒有烏煙瘴氣的空氣。

小孩子穿梭於各地,

偶爾還會偷挖地瓜烤來吃。

每一家的小狗都是好朋友,

每一戶的家人都相互幫忙。

那些功名成就浮華的都市不存在於這裡;

那些謊言虛假較量的世界不屬於這裡。

我‧想‧去

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

歐巴馬

雖然我不是美國人,也對政治沒有什麼興趣,但看到歐巴馬當選為美國歷任第一位黑人總統時還是覺得很感動。幾十年來美國不斷致力於種族和平,可是對許多人來說膚色的階級差別是種根深蒂固的觀念。從很多美國的小說以及電影,例如The Color Purple、The Secret Life of Bees、Hairspray等,都提到當時黑人飽受歧視的故事。在我的美國歷史裡,歐巴馬的當選是從貓王搖著屁股唱著不同於那時白人的歌曲開始、是1969年在Woodstock演唱會中看到不分種族大家為了愛與和平聚集在一起、是當Michael Jordan成為亮眼的籃球明星、是當Michael Jackson讓許多年輕男女為之瘋狂。在歐巴馬就職典禮上,一向致力於政治文化、支持愛與和平的歌手雪兒、Bono、Bruce Springsteen、Neil Young連番上台。這幾位歌手無論是在幫助愛滋病患、非洲、反戰、第三國家外債的慈善演唱會上都可以看到他們的身影。反觀台灣,幾位為了自己支持的候選人出來站台的歌手,除了吵著支持藍或綠、統一或獨立,哪一位有關心身邊周遭的弱勢團體,甚至國際問題?姑且不論歐巴馬未來的作為如何,這總是個歷史性的一刻,是美國在彌補過去所做的過錯的一大進步。

2009年1月20日 星期二

最近

最近的生活很規律,日復一日做著差不多的事情:早上七點半準時被維尼叫醒、賴床賴到八點二十、八點半出門、九點到公司、九點十五吃早餐、回到辦公室就開始找音樂聽、打開網頁看新聞、五點半下班、晚上大多跟朋友出去吃飯、回到家約十二點、摸到兩三點才會睡。

很久沒有遇到什麼讓自己真的很開心,會忍不住盡情狂笑的時候了。喔,除了前幾天買的海綿寶寶DVD讓我嘴角有上揚了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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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時常和丁弟和正妹在一起,他們兩個是很極端的互補,正妹看似傻傻的卻還頗聰明、丁弟看似聰明但玩牌卻很像智障,每次在一起就看他們互相嗆來嗆去,雞哩瓜啦講不停。有時候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年齡差距的關係,我常常會不知道要說什麼。

但是我真的很喜歡這兩個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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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再一次了解自己。不愛social、喜怒哀樂容易從臉上看得出來、不愛裝,可是又常常裝客套跟禮貌、說話被打斷就會懶得再講一次、不喜歡講話顛三倒四的人,會讓我覺得在說謊、不喜歡委曲求全、頭的臭味不是油垢而是像鹹魚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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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深深體會到「女為悅己者容」這句話的道理,因為我沒有悅己者,所以我很懶得打扮。再加上剛回來北京那個要減肥的熊熊火焰已經被潘先生澆熄,原本瘦下來的四公斤又肥回來,胖子穿什麼都還是長得一樣。請原諒我是個戀愛loser。

會這樣講是因為最近有幾個人跟我反應打扮問題,首先是我已年過二五,該是為自己外貌負責的時候;再來這樣實在太頹廢,應該要好好振作起來;要不就是要好好打扮才會有人愛。

其實大家講的我都知道,可是我本身對於流行的東西就很冷感,熟識的人都知道我愛的都是很簡單樣子的東西。然後這次回北京我帶的衣服不多,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可能覺得行李箱都放衣服很蠢,然後我又對逛街沒很有興趣。再來,自從和潘先生的事情結束之後,我就一直呈現要死不活狀態,這樣很沒腦我知道,可是我控制不了,我還能笑能吃能拉能睡就已經很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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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腰酸背痛的很厲害,我其實是應該要去大菊大夫那邊推一下,可是他真的好痛,每次都讓我眼淚鼻涕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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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了許多自己跟自己不熟的例子:A總愛說他不喜歡怎樣怎樣的男生,可是明明每次遇到帥哥的時候他都會整個轉變態度;B今天說這樣,明天又會變成另外一套話,好像他每次都會為了不同的場合、為了吸引別人的注意力,所以加油添醋一番;C總覺得自己很漂亮、打扮很時髦,所以時不時就會叫我要學他,但偏偏他穿著實在不是我的style,據某人說,他穿的跟檳榔西施差不多,不會叫他西施只不過是因為他沒那麼瘦。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是跟自己不熟的一員之一,畢竟這種東西自己很難發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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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很想回家。

2009年1月16日 星期五

天注定的

泡菜妹不是正妹,這是她知道我也知道的事情。

最近泡菜妹有了暗戀的人,一直問我要怎麼樣才能夠贏得對方的歡心。我說我不能給任何建議,因為我也不懂要怎麼去追男生,亦或讓男生主動愛上自己。

我們各自分享著彼此的吃鱉史,雖然盡力搞笑,但的確還是有點心酸。因為本身科系的關係,大學都跟男生混在一起,對於男生的想法和喜好,甚至私底下對女生的評論略有了解。以我們班為例,無論高矮胖瘦帥醜平庸,幾乎都愛正妹,只是每個人對於正妹的定義不太一樣罷了。剩下幾個奇跁異類交了不是正妹的女朋友,都會被套上「倚天屠龍劍」的名號。

很多男生會抗議:女生也會看外表啊。但就我了解,以重視對方外表的比例來說,男生還是多於女生很多很多。而像我這種不是正妹的女生,只能當當哥兒們、在男生遇到情關時分析一下女生的心理、或是作為能約正妹出來的擋箭牌。

當然當正妹也有正妹的煩惱,譬如大家容易有先入為主的觀念。但就像那天和邱聊天時問到,如果可以選擇,要當一個容易被貼標籤的正妹或是充滿內涵的歪妹,我們都一致選擇當正妹。

沒甚麼原因,單純只是因為社會很現實。

2009年1月15日 星期四

白嘟嘟的酒後人生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未滿十八歲青少年請勿飲酒。

這句話到處都可以看得到,凡舉任何酒類廣告,或是在便利超商打開冰櫃的那一剎那,甚至是拿起開酒瓶準備痛飲的一刻。但當然,這句話就像香菸癮君子的菸盒上寫的警告標語一般,無論是孕婦抽菸會導致胎兒不正常、引發身體上的疾病等,包裝拆了就抽,酒瓶開了就灌,當下的那氣氛對了,誰管他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哥哥弟弟姊姊妹妹,上了再說。


為了怕被告,在這裡還是得先強調,抽菸跟喝酒真的對身體不好,請三思。


總而言之,我和我朋友們都相當愛喝酒。唱KTV沒有酒精助興,嗓子都開不起來般高音唱不上去低音唱不下去,更別說什麼轉音假音腹部共鳴等專業術語;去夜店沒有酒精陪伴,只能羞答答的坐在位子上,輕輕的隨著節奏搖晃一下腦袋,和陌生人交談說不出半句話,也不敢下舞池狂跳;看球賽沒有酒精助興,加油聲吶喊不出來,輸了一球也只會想說「干我屁事」,根本無法融入在狂熱的賽事中。


所以,酒精在我和朋友的人生當中佔了很重要的地位。因為我人在遙遠的大陸奮鬥,有一陣子和一群朋友們相約好每個星期日的晚上十點一定要在MSN上一起喝酒,我還特別為了這個喝酒日跑到超市去買了一大罐的太妃糖酒,白嘟嘟總是為了這一天偷偷拿她爸私藏的好酒,而維尼和Kevin則要跑到便利超商去買幾罐啤酒來赴會。不過,這個喝酒日的專案,只實行了兩個禮拜就因為不具體不知名的自然因素而石沉大海。項目發起人 ─ 我就像寫了一篇相當完整詳細的項目說明書,然後廠商就跑了般的無奈。


但怎麼樣酒精還是在我們的聚會當中出現,而和酒精離不開關係的就是白嘟嘟小姐。這個人每次都嚷著說要喝酒,她的酒量也好的驚人,曾經把十幾個男生灌醉,而她自己則臉不紅氣不喘的繼續要乾杯。 話說有一日我和白嘟嘟以及焦阿巴心血來潮的跑去夜店,三個人從來沒有那麼少人的夜店經驗過,只一心一意想要到家喝到飽的店來享受人生當中的悠閒。白嘟嘟是個保守的少女,出門不是長裙長袖就是帽T牛仔褲,連大熱天也不例外。就連她第一次去夜店也只是穿個長袖的襯衫配牛仔褲。白嘟嘟曾說過一句名言「就算七十歲也要穿帽T」,這個畫面搭配上她的臉一直讓我覺得有點噁心。那天我和焦阿巴好說歹說叫她穿好看一點,她終於突破了尺度,興沖沖的告訴我們她要穿一件很漂亮的洋裝。我也興致勃勃的期待傳說中那件衣服,等到見了面,我尷尬的連話都說不出來,因為那件洋裝根本就是個名副其實的修女服啊!扣子扣到脖子上不說,裙子還長到膝蓋以下。但白嘟嘟太滿意她的裝扮,我和焦阿巴也不好說什麼。


到了夜店,幾杯黃湯下肚,白嘟嘟有點High了,三個人到舞池群魔亂舞。最勁爆的事情發生了!白嘟嘟竟然大喊「我要解開扣子了!!」然後就把她脖子上的兩顆扣子解開。請不要笑,因為這已經是她最大最大的裸露尺度極限。


白嘟嘟的好酒量只有和她喝過的人才知道,去年她生日,我們幾個好朋友約了所有白嘟嘟熟與不熟的相干人士,一起到夜店喝酒。我們其實不是夜店咖,既不吊凱子也不嗑藥,每次喝大酒都會跑夜店的關係是因為那邊有喝到飽,對我們來講很賺。

幾個不熟的相干人士當然不知道白嘟嘟的酒量,看她小小一個每次吃飯都一咪咪怎麼會想像得到她裝酒的胃大的驚人。於是幾個男生都毫無懼色的和她喝酒,殊不知他們已經陷入我、焦阿巴還有白嘟嘟的陷阱。我們三個其實是很絕配的喝酒咖,首先焦阿巴長得正又辣,我又愛催酒,白嘟嘟會喝酒,所以每次都是先被焦阿巴吸引,然後透過我打邊鼓,再推派小白出場,男生就這樣倒了吐了醉了睡了。首先掛掉的是嫩覺,他是我的大學同學,外表標誌的他內心老實忠厚,就像小紅帽進入了裝扮老奶奶的屋子般,一杯一杯喝下去,他就成了這副模樣 ,衣服上的水漬不是他的淚水,而是吐漬的殘影 ↓



接著,偷摸先生也掉入了我們三隻大野狼的陷阱 ↓



Kevin因為灌太醉,整個吐用噴射狀的掃射在我腿上、號稱酒量一絕的維尼也醉死在場。然後當天的所有男生都被我們灌掛,變成了八個男生睡倒一遍在沙發上,女生繼續喝酒跳舞聊天的光景。很可惜,由於保護當事人隱私權的緣故,無法上傳照片娛樂大眾。

我們三個邪惡的事蹟還繼續發生在今年二月,維尼號召了一批他軍中好友要一起玩樂。我們又是到夜店去喝個痛快,因為整整一個寒假我們都還沒好好喝一場。當過兵的男人比較強壯,這點我們三隻大野狼是知道的,為了怕對手太強酒後出事,我們三人在抵達前還想了對策:三個人輪流喝,一人一杯的慢慢灌,這樣應該可以撐到最後。沒想到我和白嘟嘟都還沒喝茫,男生又一個一個倒下來,雖然沒有全數掛稍稍影響了我們的戰績,但因為那間不是喝到爽,酒錢實在太貴了,只好很遺憾的作罷。

我的酒量以前其實很差,差不多兩罐啤酒就可以去抓兔子的程度。來到大陸只有喝過兩三次酒,但不知道是不是受到這邊的水土影響,回到台灣我簡直可以稱霸,連認識許久的朋友都大大驚艷我的進步。而白嘟嘟,卻在我一步一步努力追上她的同時,竟然退步了。

大年初四那天,我們幾個朋友戴著租的豬哥亮頭去KTV裡面扮演八兩金。先叫了三桶啤酒,因為有優惠,但我那天狀況奇佳無比,喝完了三桶嚷著不夠,又繼續點了三桶。就在我痛飲狂歡空度日的同時,白嘟嘟竟然不行了,她低調的在廁所抓兔子,彷彿怕別人得知她不見當年殊榮的樣子;而我則在外頭高調的繼續拼酒。後來白嘟嘟和焦阿巴睡著了,焦阿巴酒量本來就不太好,但她喝的少醒的快,KTV時間一到喊了焦阿巴兩聲她就迷迷茫茫的醒了,但我們回憶中的酒王白竟然叫不醒,還大聲嚷嚷的說要繼續睡。最後連服務生都來趕我們走,我們死拖活拖終於把她拖出門外。

原本以為,故事就在這邊告一段落,但其實不然。白嘟嘟一出KTV房門就開始要躺在地上,好險我們當中有五位壯漢,用背的把她背出了KTV外。酒醉的白嘟嘟身體軟到一個不行,根本無法背在背上,因為她會東倒西歪。五位壯漢的力氣已經用盡,只好依白嘟嘟的指示把她放在在人行道上睡覺,壯漢們則在一旁休息喘氣。過不久我們又繼續要搶救白嘟嘟,只好又再次把她放到其中一位壯漢的背上,另外一位則在後面扶持,這位過去的酒王白,竟然在夜未央的台北街頭大聲尖叫說「放我下來!放我下來!我要睡覺!再給我睡一下下就好!」然後身體又開始不聽使喚的從壯漢背上跌落在百貨公司的停車場出口前繼續呼嚕大睡。百貨公司的警衛看到這情況馬上跑過來說,這邊不可以睡覺,很危險。這種廢話其實不用多說我們也知道,但四十公斤出頭的白嘟嘟這時候像一百多公斤的相撲選手般,變得異常沉重。五位壯漢使出吃奶的力氣,彷彿在打最後一關的魔王般合作無間,叫了一部計程車一起抬到車上送她到最近的旅館。
然後,維尼和Kevin因為要負責抬轎也跟著來旅館,我則是擔任小護士的角色也要陪著住。這輩子從來沒想過,一生當中竟然要和兩位哥兒們一起開房間,而且兩男兩女的check in,我內心天人交戰,一邊是友情一邊是名譽。恨恨的瞪了已經睡死在計程車上的白嘟嘟,她像個屍體般的渾然不覺。 有圖有真相,為了報復沾汙我名譽的白嘟嘟女士,我決定不打馬賽克的把全程放上來

白嘟嘟的故事告訴了我們,愛喝酒可以,但是要知道自己當時的份量,不然一輩子都會成為別人口中的笑柄,還要被PO在部落格上。另外,體重如我的民眾也不要輕易喝掛,像我就算喝醉也不會醉成這樣,因為我知道我很重,不要說五個壯漢,三百壯士過來可能都還抬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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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篇去年寫的舊文,剛剛看了以前的部落格回想起卡陰團,溫暖的笑了。

ps. 白嘟嘟小姐現在去夜店已非修女裝扮,進步卓越!

充電站


從小,我就不太愛睡覺。每每都要拖到三更半夜才上床,睡前也總愛翻一下書再入眠。這樣的習慣從小學一直到現在,就算在外面玩到很晚,回到家依然會東摸西摸快到天白才闔眼。

前幾天和維尼聊天,他說到怎麼我常常很晚回家可是總要拖到很晚才睡覺。我才驚覺會造就這樣的慣性不是因為我天生夜貓子,而是家是我的充電站啊。

每天就算在外面再累再睏,早上起床上班上課暗自發誓回家一定要倒頭就睡,但一回到家就莫名輕鬆起來,連精神也好了幾百倍。

在北京這些日子,有時候醒來都還會以為自己還在台灣那個粉紅色的房間,擺滿了我鍾愛的泰迪熊,還有牆上掛著媽媽為我特地表框的矬作。偶爾還會發生Pizza在我床邊睡覺打呼的幻聽,以及窗外吱吱作響的蟬聲跟蛙聲。

我很想念鄉根園,雖然它座落在窮鄉僻壤的淡水鄉下山上,但是社區外的警衛伯伯、每次散步都會親切打招呼的鄰居、和弟弟以及朋友都愛聊天打屁的游泳池、一進門就是廚房的奇怪格局、種滿花花草草的前院、烤肉最佳地點的後院、最近的公車站需要腳程三四十分鐘的偏僻、每年都會冷到飆髒話的冬天,都永遠是我最懷念的點點滴滴。

小時候我時常埋怨爸媽把房子買在交通如此不方便的地點,就只為了爸爸的一句「這房子長得很像我小時候在嘉義的樣子」,導致我和弟弟每次出門都得遷就爸媽出門時間、太晚回家還得忍受爸媽念東念西的來載我們。不過現在回想起來,好險我們的童年是在那麼開闊的地方長大的,可以和差不多年紀的鄰居小孩一起騎腳踏車或是搖搖車在社區亂竄、到別人家的空屋大探險、帶著各自家的狗去玩耍,大人從來不用擔心我們會走丟,因為外面有警衛伯伯管著、所有的大人都認識每戶的孩子、只要開進社區的車子都會用低於時速二十的速度開著。那時候社區的住戶還沒像現在那麼多,我們小孩子時常躺在社區馬路上看星星,大人還會搬出桌椅在馬路上聊天吃東西,社區安靜到連弟弟的哭聲都能傳到隔了一條馬路的鄰居家。

在鄉根園住了十七年,社區變了很多,一起長大的鄰居也一個個搬走。那個擁有最大院子的房子換了住戶,整個院子上了欄杆,斷絕了童年探險的回憶;林伯伯、劉伯伯相繼過世;來了一戶每次在社區內開車都會超過時速四十的鄰居、游泳池塞滿了那戶永遠記不起名字的模特兒的朋友、Pizza離開了我們。

但無論如何,鄉根園還是我的家,還是在大台北地區我最喜歡的社區。所以當前幾年爸媽原本決定要搬去天母的房子,是我和弟弟極力阻止才留下。

那在社區內的小屋子永遠是我的充電站,永遠是每次當我疲憊時會想要去的地方。

2009年1月13日 星期二

那些我不懂的事

很多事情改變了,那將是再也回不來的瞬間。

掛上電話的那一刻,像是電影最後停格的畫面,隨後接著片尾曲讓人能靜靜回想片中的一景一幕。很想要大叫,學影片中對著山谷嘶吼;但也只是默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發呆。意識到屬於自己很重要的一部分再也拼湊不回來,才似乎開始心痛。

那天起,總時不時會想要哭泣,一點點雞皮蒜毛的小事也鼻酸,可是都哭不出來。但又覺得再不好好抒發一下,那囤積在心底的即將危險的潰堤崩塌。冷眼旁觀著別人似有若無的曖昧,直覺式的想到悲慘的結局。

不敢認真回憶起過去,這是自我療傷的唯一方式。只能在每次想到你時,硬生生把它吞下去;在睡前看完好幾章節的小說;在睡覺時聽著不是屬於你的歌曲。唯有這樣才能用力的將你從我生活撕去。

我自卑、我哀傷、我懦弱、我偏激、我憤世忌俗、我一蹶不振‧‧‧‧‧‧‧

這些,都是你教我的那些我不懂的事。

2009年1月4日 星期日

Goodbye 2008

2006的荒謬在2008的最後幾天寫下的句點。

2009不會再有你的任何一點一滴。有點遺憾,但自私一點的說,這是對我最好的方式,雖然很難過。

再見。